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是因为在处理案件中发现很多孩子在遗产处理的过程中被忽视了, 他们不了解自己具备有哪些基本的权利。 他们以为自己未成年所以不具备应该享有的权利。 他们以为所谓的“大人”可能帮助他们处理所有的问题。
当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去世的话, 这会是非常伤心的时刻, 作为孩子,父母一方去世或者双方去世都是人生的一个重大的打击和悲剧。 有的孩子可能面临着监护权的转移, 可能面临着转学或者不得不被寄养。
孩子在很多情况下和“大人”或者他们的“兄弟姐妹”并不拥有完全一致的利益。 比如说他们也许有继父母可能会希望资产被孩子放弃, 或者希望资产被用于对于他们自己更有利的方式来分配, 所以在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去世的时候, 获得一份遗嘱的权利是非常基本的权利。 遗嘱中通常任命了遗产的执行人, 也通常任命了孩子的监护人。 所以孩子需要了解这些基本的信息。纽约遗产诉讼律师,纽约商业诉讼律师,纽约华人商业诉讼律师,纽约破产律师,纽约房东房客纠纷律师
也许孩子有一个成年的兄弟姐妹被任命为遗产的执行人, 如果是这种情形, 这个兄弟姐妹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并非一致, 所以孩子可以考虑雇佣一个自己的律师来了解自己的合法的继承权利。
作为遗产的执行人有义务向孩子去解释遗产的内容和遗嘱中设定的分配方式。 如果孩子有所疑虑, 可以在法院通过accounting 来要求遗产的执行人去审计遗产分配的内容。
比如, 如果遗产中间有现金和房产, 那么遗产执行人在分配你和兄弟姐妹财产的时候,可以决定是将现金和房产给你还是给你的兄弟姐妹。 那么这种自由度可能会损害你的利益, 因为现金和房产可能是你和兄弟姐妹各一半,或者让你拿现金,兄弟姐妹拿房产。 这些分配你至少需要知情, 并且可能需要聘请律师去表达你的愿望。
编译:SIEGERT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