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一个遗嘱的执行人或者信托管理人是需要深思熟虑的。 执行人或者管理人的职责是管理遗产, 解决任何针对遗产的控告, 分配遗产给受益人。 执行人或者管理人是代表某些人来承担责任的, 他们需要将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 那么在选择执行人或者管理人的时候, 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
不论是执行人还是管理人, 他们都是一个受信者(fiduciary)。 受信者是一个法律概念, 作为受信者, 需要了解财政, 了解法律, 了解财务审计, 了解商业基本知识。 如果你没有这样的候选人的话, 我会建议你选择一个在家庭中能够“左右逢源”的人, 也就是可以和不同的人沟通的人。 因为他们能够控制住局面。 当然,你可以选择一个公司作为执行人或者管理人,并不一定要是个体。遗嘱律师,纽约遗嘱诉讼律师,纽约遗产诉讼律师,纽约华人商业诉讼律师,纽约破产律师
另一个选择是任命两个人同时做遗嘱的执行人或者信托管理人。 但是我的建议是不要同时使用两个人来作为遗嘱的执行人或者信托管理人, 因为两个人经常最后打起来, 他们很难意见统一。 这就增加了律师费和其他的费用, 同时也给家人带来了负担,也给财产带来了风险。 可以考虑选择一个公司执行人或者管理人,再选择一个个人执行人或者管理人, 两边共同地管理。 因为公司是一个信托公司,他们的工作就是审核文件, 解读文件, 他们帮助分析和指导如何执行。
什么时候去任命一个公司的执行人呢? 总体来说, 公司的执行人或者信托公司一般都有遗产管理的金额限制, 有的是管理大规模的财产, 比如上亿的财产; 有的是管理小规模的财产, 比如几十万的财产。 如果没有一个家人懂得理财或者了解法律知识, 或者 一个家人知道怎么调解家庭关系的话, 或者一个家庭充满了矛盾的话, 那么公司的执行人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什么时候可以任命一个继任的信托人(successor trustee)呢? 继任的信托人通常在某些情况下必须要有。 比如你任命了个人的执行人或者管理人, 不是公司的执行人或者管理人, 这个人有可能在你去世前就去世了, 或者他们可能再过上20、30、40年再去世, 结果就是你需要有一个备选, 这个人会在你的执行人或者管理人去世以后承担这些责任。 总体我会建议任命一个,两个继任的信托人,甚至更多。 而且我会建议不要使用同一个年龄段的人。
编译:SIEGERT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