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与调解的区别—纽约商业律师|商业诉讼律师|华人商业律师。替代性争议解决(“ADR”)是指无需诉讼即可解决争议的任何方法。*它经常用作调解和仲裁的总称,这两个过程截然不同。从历史上看,仲裁和调解都是自愿的,因为如果没有争议各方的同意(通常通过争议发生前各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仲裁和调解都不会发生。然而,许多法规现在要求调解或仲裁作为提起诉讼的先决条件。
仲裁和调解都是保密的;当当事人不想公开表达其法律不满时,这是一个显着的优势。争议发生后,这两种情况都可以相对较快地发生,而且只需法院诉讼费用的一小部分即可完成。然而,这就是这两个过程的所有共同点。
调解
在调解中,一个被称为“调解人”的中立第三方试图促进双方之间的谈判。通常,调解将遵循相同的总体议程。首先,双方将与调解员会面,每个人都有机会进行自我介绍并解释立场。然后,调解员通常会解散双方,以便他/她可以单独与他们会面。此时,调解员通常会尝试更好地了解双方的立场,同时指出案件中的任何弱点,目的是使双方认识到达成和解的好处,而不是继续审判并希望实现和解法庭上最好的一天。经过一番讨论后,调解员将了解一方希望向另一方提出什么样的条件,然后与另一方会面以传达这一提议。这种来回通常会持续下去,直到双方达成协议或直到明显无法解决为止。如果达成和解,协议就会形成书面文件并由双方签署(在许多司法管辖区也由调解员签署)。如果一方违反和解协议,将引发违约诉讼。如果未能达成和解,调解员将宣布陷入僵局,案件可以进入审判阶段。纽约商业律师|商业诉讼律师|华人商业律师|刑事律师|刑事诉讼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仲裁
另一方面,仲裁是一个更为复杂的过程。当争议各方选择仲裁时,一个被称为“仲裁员”的人(或有时由三人或以上组成的小组)负责调查事实、分析争议并就此事做出决定。通常,这是在与审判非常相似的过程中完成的,尽管程序要求更宽松,时间框架更短。双方同意接受仲裁员的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违反该决定,法院将强制执行该决定。
仲裁员主持听证会(仲裁),证人作证并审议文件,就像法庭诉讼一样。证据开示和预听证程序通常受到限制和缩短,以加快流程并降低成本,但可以通过双方同意延长。同样,如果各方能够同意这些措施,则可以采取其他节省成本的措施,例如取消笔录和简报。对仲裁裁决提出上诉的理由非常有限,而且很少能成功。尽管仲裁比调解更正式、更昂贵,但它仍然比诉讼更便宜、更快捷。
除了程序不同之外,调解和仲裁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仲裁员可以就如何解决双方争议做出正式决定。与调解不同的是,在调解中,当事人之间的分歧只会导致僵局,而在仲裁中,当事人永远不必就结果达成一致,因为这是由冲裁员为他们决定的。
最后的想法
毫无疑问,调解和仲裁都是解决争议的有用工具,特别是在时间和金钱是严重问题的情况下。但是,与任何事物一样,也可能存在缺点。调解不能保证解决,如果调解拖延任何时间,调解员和律师费用可能会变得相当高。同样,仲裁员不受与法官相同的要求或监督的约束,因此他们的裁决往往是不可预测的。正如有人曾经说过的那样,“仲裁”的根源是“任意”,而这正是你可能得到的结果。但是,如上所述,合同或法规可能要求这两种程序,并且在普通法院审理的大多数民事案件中,法院会在案件进入审判之前的某个时刻下令进行调解。
与往常一样,如果您对任何形式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相关的程序或法律有疑问,最好的选择是联系当地经验丰富的律师。您的律师将能够回答您的问题,并帮助指导您完成解决案件的过程,或者制定进入审判的计划(如果这是最佳选择)。
原文发表于HG.org
编译:SIEGERTLAW.COM